行政拘留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5-1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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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拘留适用的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实施了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但尚且不构成刑事犯罪,而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行为措施。行政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案底一般是指犯罪记录。
一、
行政拘留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实施了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行为。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
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案底的,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

三、
行政拘留决定后多久不执行就失效了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后,会立案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未执行的,除了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后,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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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免除行政拘留?
违法行为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的情况有:
1. 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2. 违法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具体来说,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包括:
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七十周岁以上的;
4.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想请教一下,行政拘留的实施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行政拘留:
1. 当事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
2. 违法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被行政拘留的;
3. 且该违法行为是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等材料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行政拘留;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法律上的行政拘留条件是什么意思?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行政拘留:
1. 当事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
2. 违法情节较重,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应被行政拘留的;
3. 且该违法行为是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等材料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 行政拘留;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